事件回放 “如果谁迟到、谁的作业没有交,就要接受处罚:男生做50个俯卧撑,女生做50个下蹲。”这是重庆市某中学高一女教师贺某与学生约定的班规。日前,贺老师上课迟到,并忘记带学生作业,为了履行班规,她自罚在讲台上做100个下蹲并因此而晕倒在讲台上。
一个女教师,为了履行和学生约定的班规,在讲台上做100个下蹲并因此而晕倒。此举引起一片哗然,褒贬不一。重庆女教师的100个下蹲,是诚信的体现还是疯子的所为?
“一堂生动的课”
大学生杨晨说,她从网上看到这个消息以后,觉得贺老师给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课,她以身作则,没有因为自己是老师就可以不遵守之前的约定,当今教育体制下,德育尤为重要。贺老师做出了表率。
学生家长秦某赞同杨晨的观点,她认为,老师和学生要一视同仁,贺老师的做法给其他老师开了个好头,很多老师都觉得自己受罚会有损威严,但是对学生来说,诚信更重要。
五河县第一中学的胡老师虽然不赞同贺老师和学生的约定,但她表示答应了学生的事就得去做,作为一个教师,一言一行都会影响学生,要言而有信。
合肥市第50中学(南区)教师傅立冬对这件事有自己独特的看法,他认为,贺老师订立规则是正确的,如果学生不是经常迟到、经常不交作业,贺老师肯定不会订这个规则的。当教师犯错的时候,她能主动实行班规,下蹲100个,这是个守信的表现,给学生做了个很好的榜样。现在的学生讲民主,有维权意识,会根据订下的规则监督教师。傅立冬举了一个身边的例子,上课的时候,他的手机响了,立刻有学生指出老师上课手机应该关机或调振动。对于分歧比较大的变相体罚,傅立冬引用了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的一句话:“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是不负责任的教育。”同时,傅立冬强调了规则的订立要经过大家一起讨论,操作应注意技巧和方法,教师现在也是弱势群体,要保护好自己。
“变相体罚要不得”
合肥市第38中学教师张爱生认为,这件事是弊大于利的,管学生、立班规要注意方法。现在提倡以人为本,要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惩罚学生要考虑学生的接受能力,要适度。量变发展成质变,性质就不一样了。
五河县第一中学教师钟兰舫认为,应该立刻取消这种规定,因为她已经尝到了这种规定的苦果,她晕倒更说明了体罚的严重,对学生的错误要批评教育,要选择恰当的方式,变相体罚要不得。
蚌埠市教育局的王帅认为,为人师表应注意形象,贺老师虽言而有信,但也有些偏激,而且这是一种变相体罚,这在当今教育体制下是不允许的。
阜阳师范学院四年级学生夏某说,这个规定就是错的,在错误的基础上实行也许是无奈之举,也许有作秀成分,反正是不可取的,教育学生要换种方式。
合肥市第11中学校长史建高从多方面表达了自己的观点:首先,这种规定可能会伤害受罚学生的自尊心,会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应该尊重学生,要用恰当的方法和手段达到教育的目的;其次,对犯错的学生可以惩戒,但不能体罚,要用合适的方法批评教育,要关爱学生;第三,贺老师的行为不仅不利于维护教师的形象,她制订的班规违反了师德。史建高引用了温总理在北京市第35中学的讲话“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就没有道德,就没有一切。老师要懂得爱,学生也要懂得爱。”
“要制订合理合法的规则”
润安公学教师徐婷表示,现在的学生都很有个性,比较难管,贺老师订下这种班规并且自己主动受罚,应属无奈之举,对学生应该管,也必须管,但一定要换种方式,可以适当地罚抄作业,或者和学生家长交流,规则必须有,但一定要合法合理。
合肥市第50中学(西区)的瞿顶盼强调了规则要大家一起制订,惩罚不能“一刀切”,要制订合理合法的规则。
阜阳师范学院教师石耀华是南京师范大学的教育学硕士,他从教育学和心理学角度分析了这件事,他说,规则应该制订,无规矩不成方圆,但这个规则既不合法也不合理;不合法是因为《教师法》有明文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体罚学生;不合理是因为对学生的错误实行了“一刀切”,并没有“量刑”。石耀华认为,不能对学生用惩罚的方式来教育,从心理学的角度看,鼓励比惩罚更有效,更能提高学生的积极性。石耀华最后强调,规则的制订不是一两个人的事,要大家一起来制订,不能对学生的错误实行“一刀切”,规则本身如果就有问题,那么就算以身作则,也不一定能起到积极作用。
□实习记者张仲磊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