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前:为促进中学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中学教师队伍,2011年12月12日,教育部正式公布《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专业标准》)。《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中学教师的基本专业要求,是中学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中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中学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指明教师发展方向 引领教师专业成长
□本报记者 杨茂勇
《专业标准》将学生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终身学习作为基本理念,在此理念的指导下,要求教师要“理解所教学科的知识体系、基本思想与方法;掌握所教学科内容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与技能;掌握所教学科课程标准;掌握所教学科课程资源开发的主要方法与策略;了解中学生在学习具体学科内容时的认知特点;掌握针对具体学科内容进行教学的方法与策略”。合肥市第35中学副校长许祖国认为,这些规定性的内容对中学教师的教学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许祖国表示,新时期的教师要克服“以本为本”的照本宣科教学行为,课堂上不能只在简单“复制”知识的层面上,不能把生动的、复杂的教学活动囿于固定的、狭窄的认知主义的框架之中,要求学生抛弃自己的价值观、生活经验及情感,以一种纯理性的方式认识独立于自己之外的与之毫不相关的“客观知识”。在新课程环境下,中学教师教学需要结合自己、学生、学科发展等实际情况,按照课程标准对所教的内容进行再创造,使课堂教学具有创新性,真正实现以生为本。
“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建构了课堂教学比较完整的目标体系。此时,教师教学要从知识教学转向以学生发展为本,实现对知识能力、态度的有机整合,体现出学生生命存在及其发展的整体关怀。教学应是引导学生‘向未来方向挺进的旅程,随时都有可能发现意外的通道和美丽的图景,而不是一切都必须遵循固定的线路而没有激情的行程。’中学教师在教学设计时应是一种框架、一种指向、一种强烈的优化意识。它大气、粗放、机动、灵活、可变。这需要教师具有更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教学功底。”许祖国如是说。
在以生为本理念的指导下,教师课堂教学不仅仅是为学生提供知识,发展认知,更重要、更本质的是它在实现这种工具性价值的同时,必然要彰显学习者的主体价值,强调人的生命意义。要关注学生的需要和社会生活的需要,要在科学世界与生活世界之间架起桥梁和纽带,要通过教师的教凸现学生的主体性、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个性。
《专业标准》指出:“关爱中学生,重视中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保护中学生生命安全”;“尊重中学生独立人格,维护中学生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一个中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中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中学生”;教师要“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等师德规范。对此,许祖国表示,中学教师在学生心目中,是知识的化身,是智慧的源泉,是道德的典范,是人格的楷模,是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是莘莘学子可靠的人生引路人。因此,教师要以德立教,以身示教,与时代同步,才能锻造不朽师魂。
在许祖国看来,《专业标准》所表述的师德应该从三个层面来理解:师德底线、师德基准和师德高标。师德底线是指教师不能逾越而触犯的师德规则。师德基准是教师必须遵循的师德原则,是教师处理与教育事业的关系,与受教育者(学生)的关系,与其他教师集体的关系,与家长等人的关系、以及与自身发展的关系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是“普适性”、“广泛性的师德规范。师德高标是教师职业伦理的最高要求和最理想的境界,是师德教育的总方向。陶行知的“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苏霍姆林斯基的“把整个心献给孩子”以及“用身躯和生命保护和换来学生生命”等等,这些所体现出来的就是无私奉献、献身教育的师德高标。
最后,许祖国强调,《专业标准》的出台为中学教师的专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将引领中学教师的专业成长。实施建议要求“中学要将《专业标准》作为教师管理的重要依据。制定中学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注重教师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师育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开展校本研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完善教师岗位职责和考核评价制度,健全中学绩效管理机制”等等。这对于中学教师的专业提升,培养高素质的教师队伍都大有裨益。
教师应以“能力为重”
□本报记者 苏 锐
教师是一种特殊的职业,是一项专业化很强的工作。什么样的人能够当教师,怎样的素质才算是合格的教师?多少年来,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芜湖县第一中学教师周自荣告诉记者,他对这次《专业标准》中的理念之三“能力为重”深有感触,这里的能力指的是教师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三个方面。首先是教育的实践能力,不过这一能力在应试教育盛行时期,可能被忽略、被遗忘。那时,只要集中力量做作业、攻题目、猜考题、争分数,拿出成绩来就行。而《专业标准》明确要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突出教书育人”,也就是说不但要你教书育人,并且还要用自身的形象,影响学生。这就要求教师必须自身拥有育人能力,才能培育好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孔子办教育不但注重传道、授业、解惑,还对能力的培养特别重视。要使学生成人,必须能把学到的知识运用于实际。
周老师认为,《专业标准》对具体教学工作的能力要求,特别强调要“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教学工作,如果不在实践与反思中进行,就会感到疲惫、重复、炒冷饭而毫无意义,只有在不断的实践中才能找到新意、找到乐趣、找到灵感,才能去“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好奇心”,才能为学生“营造自由探索、勇于创新的氛围”;只有在不断的反思中才能找到不足、找到短板、找到漏洞,才能“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让他们成才。
《专业标准》要求对学生的成长规律进行研究,这在《纲要》中也明确指出:“高中阶段教育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因此研究高中生的成长规律,了解他们的个性形成过程,提供合适的教育,促进他们生动活泼地学习,健康快乐地成长,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才能做好真正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让他们今后走上成功之路。
最后周老师还表示,只有当教师在教育、教学、科研三方面的能力提高了,才能使学生真正成人、成才、成功。
重在一个“德”字
□本报记者 苏 锐
近期,教育部颁布了《专业标准》,铜陵市第七中学教师孙长江告诉记者:“这样中学教师就有了自己的专业标准,这是中教界的一件大事。学习标准,践行标准,成了我们今后工作重点中的重点。”同时,孙老师认为,综观《专业标准》,重在一个“德”字上,充分体现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下简称《纲要》)中提出的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高素质的劳动者、创新拔尖人才要以“德育为先”的要求,归纳起来一是对教师自身的要求,二是对学生的要求。
教师对自身要做到师德为先,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将知识学习、能力发展与品德养成相结合,重视全面发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教师要尊重他们的权益,遵循他们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并提供适合的教育;要了解他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过程,以及群体文化特点与行为方式。
教师对学生要以生为本,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根据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德育活动;以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尊重他们的个体差异,主动了解和满足不同需要;信任他们并积极创造条件,促进中学生的自主发展;引导他们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培养良好的思维习惯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关爱并尊重他们的人格。
孙老师介绍,《专业标准》首先讲的四个基本理念:学生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终身学习,这是针对《纲要》中“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的具体体现,是贯彻执行《纲要》的落实举措。
最后,孙老师建议:若能将理念中的第一条“学生为本”改为“育生为本”,这样更凸显教师主体的任务。《纲要》在战略主题中提的是“以人为本”,作为中学教师的专业标准,把中学教师“重教轻育”、“重知轻德”的长期习惯扭转过来,改“学”为“育”可能更为确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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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共话三个标准
2011年12月12日,教育部发布幼儿园、小学及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稿重点突出师德要求。对此,家长、老师、教育专家纷纷发表看法。
家长:专业标准很有必要
不少幼师没资质 一生气就可能打小孩
针对幼儿园教师,该标准要求:幼儿园教师要有效保护幼儿,及时处理幼儿的常见事故,危险情况优先救护幼儿。还要幼儿园教师善于倾听,和蔼可亲,与幼儿进行有效沟通。此外,除了幼师外,该标准强调中小学老师都应该注重师德,要求教师要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对此“师德专业标准”,不少家长表示很有必要。因为最近在全国不少地方都发生过幼儿园甚至中小学老师体罚学生的事件,家长很担心孩子受到老师“虐待”。
家长张先生说:“现在不少幼儿园老师没有专业幼师资格,控制不了情绪,一生气可能就会动手打小孩。小孩大多不懂事,回家也不敢讲,家长有时会被蒙在鼓里。”
专家:师德靠规范有点悬
真正的道德出自内心 拷问责任良心才是根本
该标准提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幼儿园教师准入标准,严把幼儿园教师入口关。要求老师不断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文化修养,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不过,在日前举行的广东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论坛上,南京师范大学教授杨启亮表示,一个有学问的教师未必有道德,师德靠外在规范,有点悬,根本的还是要拷问教师的责任良心。
杨启亮说:“遵守师德规范是必须的,但是规范毕竟是外部指定的,并非主体性的道德,无论多么优秀的人,也只是一个遵从者。”他说,真正的道德是出于内心的,现实生活中所谓师德的奖励,师德的评估,会限制道德主体精神。拷问责任良心,才是师德建设的根本境界,用良心拷问,才能够问出真道德。
老师:“教”之责不可偏废
尊重学生 但对其心理偏颇之处应指出纠正
该专业标准意见稿强调,中小学老师要尊重、信任学生,特别是中学教师应尊重个体差异,主动了解和满足中学生的不同需要;尊重中学生独立人格,维护中学生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一个中学生。
不过,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中学老师认为,在尊重学生特殊发展阶段特殊个体心理等等原则之下,教师“教”之责不可偏废。作为未成年人,学生有其不成熟之处,知识上有,心理上也有。对于一些偏颇或负面的表现,教师有指出、纠正并指导改正的责任,即使有时由于某些原因学生不理解或者产生抵触情绪,教师也不应因此逃避责任,坐视不管,社会舆论更不应用“不尊重学生个体”等言论一味偏袒学生,打压老师的责任心。家长对学生有教养之责,既要“养”也要“教”;学校对学生应该也有“管教”之任,不只是“教”,必要时也要“管”。(摘自《羊城晚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