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位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石门路的“国耀一方城”小区建设工地一名工人向合肥市某媒体爆料称,他和几个工友“吃了工地食堂的饭菜,这几天不少人总拉肚子”,他怀疑可能是炒菜的油出了问题。当该媒体一位女记者到该工地食堂了解情况时,被三个大汉 “架”出了工地,在被强行拖拽出工地时,女记者的双脚一度悬空,被人一左一右掐着胳膊“拎起”的距离长达20米。无论女记者如何反抗,三个大汉紧紧掐住记者胳膊的手从未放开。
长期以来,新闻记者被冠以了“无冕之王”的光环,因其职业的舆论监督与导向性质,记者能够以手中的笔为武器,剑指社会上的种种丑恶现象,弘扬正气,维护权益,所以社会各界用“铁肩担道义”形容记者的工作性质。然而,近年来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受到阻挠、权益受到侵害,甚至受到人身暴力攻击的事件屡有发生。据了解,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维权委员会曾对全国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6个城市进行过调研,结果显示超过半数的记者在新闻采访中曾遭过不同程度的阻挠,大部分是在采访过程中,尤其是在舆论监督采访中受到阻挠、打骂、围攻、毁损设备甚至是非法拘禁、打击报复。此外,新闻单位和记者受到纠缠的事也常有发生,有些影响了正常工作,有些还产生了新闻诉讼,因为司法实践中一些尺度不好把握,所以很多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这些状况不禁令人担忧:当“铁肩”失去了硬度和力量时,记者还能否勇于或有效地承担起“道义”?
笔者认为,造成记者合法权益和权利屡受侵害的根本原因是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新闻法》,记者的权利、义务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只能参照其他法律保护记者权益,这就使得许多记者缺乏保护自己的“尚方宝剑”。当然,许多侵权行为的发生,与记者自身行为不当也有关联。一些记者不太注重采访方式、方法,容易与采访对象发生正面冲突,因此减少侵权事件的发生,记者的自律与采访技巧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作为记者自身应不断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业务素质。
如何维护记者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一方面,国家应加快新闻立法的步伐,加强这方面的立法是保护记者采访权益最直接而有效的手段,同时,相关执法部门应该积极配合记者的采访工作,让舆论监督与执法维权紧密地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使记者的采访报道工作更有力量,也更有效果。另一方面,记者本身的采访要深入扎实,报道要客观、真实、公正、全面,尤其是批评报道,要注意收集、保留证据和原始采访资料,作为记者要学法、懂法,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与执法部门及时沟通,力争得到他们的支持。只有在自己“身正”而又有外界力量鼎力支撑的情况下,记者才能真正做到“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无愧于“无冕之王”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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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记者成为高危职业
在网络搜索中随意输入“记者被打”这四个字,查出相关网页的数量高达数万条,“火爆”程度可见一斑。不知从何时始,在十大危险职业排行榜中,新闻记者成了仅次于警察和矿工的第三大危险的行当,难怪有人把记者称为“没有盔甲的战士”。针对这种现象,我们听听网友们的议论。
往事如烟:我挺佩服那些记者的,每逢有什么重大新闻事件,他们都要赴一线采访,别说是水患火灾这些有潜在危险的采访任务,单是要曝光一些人和事,都得担人身安全风险。早就希望政府可以出台相应措施,保护和支持这些为民请命的人。希望政府真正可以帮助正常合法采访的记者们,保证老百姓的知情权,同时防止他们遭受不法侵害。
傻瓜: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曾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保障记者的合法采访权。我觉得只要是工作行为,记者的人身安全都应该得到切实的保障。为什么?因为他们是为了满足读者或者受众的知情权去采访的。没有新闻记者到处搜集新闻、采集信息,哪来的信息社会?因此,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切实保障记者的合法采访权。
可乐:记者进行批评性采访报道,是行使舆论监督的职业权力,这不可避免要触犯采访对象及相关利害人的利益。某些人或者出于事先“防火防盗防记者”的需要,或者为了事后对记者实施报复,悍然对记者大打出手,恰恰说明他们对记者的舆论监督行为怀有深深的恐惧与仇恨,恰恰说明记者的舆论监督行为正在具有越来越内在而猛烈的杀伤力。
子夜星辉:一系列的记者被打事件表明了促进传媒业管理的法治化进程刻不容缓。针对记者被打,媒体、新闻工作者协会、专家等一再呼吁要依法保障记者的采访报道权和舆论监督权,可是国家至今仍没有《新闻法》或《记者法》出台,既然无法可依,又如何依法保障?如果老像现在这样动不动就被人打一回,只怕以后新闻单位里连做“正面报道”的人也没了。
向往:“无冕之王”被殴事件频发,这个社会的某些人在逼新闻记者改变采访方式,在逼记者扩大知识面。不仅要学习好新闻业务知识,还要身怀绝技,练就一身金刚不败之身,最好是铁布衫。身穿防弹背心,手握AK-47,腰挂手雷、匕首等防身武器。你穿成这样去正面采访,看谁还敢揍你。
无所谓:俗话说得好,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打记者,说明记者正在实行舆论监督,触到被采访对象的痛处。无论是谁,侵犯别人的人身权利都是违法行为,应受到法律的惩罚。要么就是施暴者神经有问题,该送精神病医院治疗。 □包 诚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