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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期  总第总第58期期  2009年11月0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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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规范高校公共上网场所管理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三水 发布日期:2009-11-04 16:30:49

        记者近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为规范我省高校校内互联网公共上网场所的管理,省教育厅将对我省高校电子阅览室等校内公共上网场所进行管理规范,高校内的计算机机房等场所不得以出租、承包、合作经营等方式用于经营或者变相经营网吧。
        据了解,省教育厅要求,学校应对校内公共上网场所实行统一管理,校内互联网上网场所的管理部门必须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职责,健全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和消防安全设施,落实信息安全和消防责任人,信息安全责任人要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计算机安全员培训,持证上岗。高校内的计算机机房、电子阅览室、网络实验室等场所不得以出租、承包、合作经营等方式用于经营或者变相经营网吧。
        同时,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必须建立巡查制度,组织宣传、学生工作、保卫等职能部门对校内公共上网场所进行不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并对违规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并将违法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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