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学生记者 变身“小法官” 我与法律同行 过而能改 善莫大焉 做新时代守法好少年 点评
01版:头版 上一版 下一版

      《安徽青年报》(国内统一刊号:CN34-0019 邮发代号:25-2 全年订阅价216元,各地邮局均可订阅)是共青团安徽省委机关报,也是全省唯一一张面向青少年、面向教育的专业报刊,服务教育、贴近学生、关注青年是我们的办报宗旨,经过长期的实践,我们走出了《学生周刊》、《教育周刊》和《新闻周刊》的系列办报之路,我们的目标是成为广大青少年和教育工作者的朋友,使《安徽青年报》成为我省教育舆论宣传的主阵地,成为广大师生展示才华的新闻舞台。

国内统一刊号:CN34—0019 邮发代号:25—2
编辑部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419号

第8877期  总第总第58期期  2023年12月04日  星期一
返回首页 上一期  当前第8877期  下一期
今日古诗词
做新时代守法好少年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潘子嫣 俞其亦 发布日期:2023-12-04 11:28:16

□全椒县第六中学八(4)班  潘子嫣  俞其亦

           辅导教师  肖  俊  朱道文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未来的希望。随着社会时代的发展,有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的话题也逐渐成为社会重点关注的内容。这次我们能走进全椒县人民法院,参加“未成年人的犯罪与保护”主题活动,备感荣幸。
  通过介绍我们得知,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考虑,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是不公开庭审的,也不可旁听,并且法律援助机构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未成年当事人安排辩护律师,以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年纪尚小,心智不成熟,辨别是非能力弱,很容易因受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而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过程中,主要以保护和挽救为主,惩罚为辅,会根据情况给予未成年人经济或心理上的帮助,目的是让未成年人早日回归正轨,重新拥有健康良好的人生。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无小事,让我们青少年从身边小事做起,防微杜渐,争做新时代守法好少年。
发表评论
评论标题:
评论内容:
(500字符)
验证码: 看不清楚,请点击我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安徽青年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编辑部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419号
ICP备案编号:皖ICP备090174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