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东城实验小学 席菊梅
10月30日早上第三节数学课,这是一节“用字母表示数”的练习课,随着练习深入,当处理到课本第61页第十题星号题时,笔者决定做一次“小改动”:相信学生,把课堂还给学生!
教学片断:
课件出示:第61页练习十三第十题(星号题)
(1)像这样摆下去,摆n个正方形需要( )根小棒。
(2)当n=21时,用第(1)题的式子计算21个正方形需要的小棒数。
师:请在心里读题,想想读到了什么数学信息?小组内交流一下第一个问题:像这样摆下去,摆n个正方形需要( )根小棒。
学生安静读题思考后进行小组讨论,当我提出:哪个小组愿意分享你们的想法后,黑板上有了许多“异彩纷呈”的结论。黑板记录如下:卞玥婷:3n+4、丁凯瑞:1+3n、刘浩宇:4n+1、计志豪:4+3n、丁同洋:(n-1)×3+4。
大家发现卞玥婷同学和计志豪同学的想法其实是一样的,只是顺序不同,所以先请他俩来到讲台分享自己的思考。3n+4和4+3n很明显是错误的,当卞玥婷说完我没有发表意见,提示:“如果同意他俩的想法请点点头,如果有不同意见请举手告诉我们。”
话音刚落,只见坐在最后的吴宗友举手表达:“我不同意他俩的列式。一共摆了n个正方形,4+3n的4是第一个正方形,也是n中的一个,后面的三根小棒摆成的正方形应该少一个才对。”此时,教室里有了轻轻的几声“哦”,我见状问道:“谁听懂了吴宗友的意思?”周浩冉忍不住急切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只是他的理解南辕北辙,不尽如人意。没想到讲台上计志豪大声说:“席老师,我听明白了。我发现其实我们的都是错的,黑板上只有丁凯瑞和丁同洋的是对的。”
听到计志豪的话我心中一阵惊喜,对这个这学期才分到我班的胖胖的憨憨的小伙子不由刮目相看三分,心想:“看来,可以把课堂交给‘小计老师’啦!”我笑着说:“真的听懂了,那就请你给同学们说说。”
于是便有了“小计老师”的这段精彩讲解。只见他手指大屏图示,说:“像我和卞玥婷这样都是把第一个正方形看成是4根小棒摆的,后面每增加摆一个正方形只需3根小棒。后面三根摆成的正方形个数应该把前面的一个去掉,应该是(n-1)个正方形,那就应该像丁同洋这样列式:(n-1)×3+4;还可以像丁凯瑞这样想,把竖着的第一根小棒单独看,那么每摆出一个正方形都是用3根小棒,列式:1+3n。”
听到这儿,班级里响起了掌声。把课堂还给学生,退到角落,学生间的交流更明白。学生发现:问题原来可以这样想,原来还可以这样想……学生会发现:数学思考,如此丰富!数学,如此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