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凌记军,男,2004年11月出生,祁门县胥岭学校九年级学生。在县级演讲、征文比赛中多次获奖,其科技小发明曾获市级二等奖,先后被评为县“优秀班干部”、县“三好学生”。
书籍对我而言,是空气,是灯塔。阅读为我的成长提供养料,给我的人生指明方向,凭借阅读这双“翅膀”,身处偏远山村的我,从“狭隘”飞向“辽阔”,在与古今智者的思想交流中,我学会了独立思考。
辅导教师 孙祁岗
母亲的背影
小时候,我像崇拜超人一样崇拜母亲,觉得她是这个世上力气最大、最能干的人,在我的印象中,似乎没有什么事是她做不到的。每到农忙时节,我总能看见母亲忙碌的背影。她能轻而易举地把装满稻子的、沉甸甸的麻袋扛在肩头,迈着轻快的脚步在稻田和家之间来回奔走。日暮西山,忙完田里的活,跺掉脚上的泥土,母亲那被汗水浸透的,湿漉漉的背影便在厨房里忙碌起来。幼小的我,每每看到母亲高大,似乎永不停歇的背影,心里总是很自豪,看啊,我的母亲是个大力士。
当我长到和母亲差不多高时,我才发现母亲并不高大,也不是超人。有一回,母亲将曝晒过的稻子装满一个又一个麻袋。上仓的时候,我依然期待她仍然可以像我小时候所看到的那样,一把抱起装满稻子的麻袋,然后大步流星地走向谷仓,可是母亲让我失望了,她做不到。她弓着腰,半蹲着身子,双手拽住袋角,显出努力的样子,然而麻袋似乎生了根,长在了地上。母亲叹了一口气,一边用手背捶打着腰,一边缓缓地直起身子,回头看见我,便说:“唉,老喽,搬不动了,帮妈一把。”我赶紧过去,费劲地将麻袋托到母亲的肩上。母亲定了一会儿,低着头,身子弯曲得几乎与地面平行,扛着麻袋一步一步向前挪。母亲的背影在麻袋的映衬下显得十分弱小,她黝黑的脖颈暴起的青筋如同一条跳动的蚯蚓,豆粒般的汗珠啪嗒啪嗒地滴着……我的眼泪不禁流了下来,母亲何时居然变得如此羸弱不堪。唉,母亲是真的老了。
近年来,母亲的身体大不如前,常常不是这里疼,就是那里痛。颈子上,腰上,膝盖上,常常贴着膏药。然而在我的面前,她从来不说自己的病痛,她的背影依然是忙碌的,支撑着这个家。我总是尽可能帮母亲分担一些家务,然而母亲似乎总有做不完的事。有时我劝她歇歇,休息几天,出去玩玩、散散心什么的。母亲总是笑眯眯地说:“就这劳碌命,闲不住。闲下来反而一身痛,还不如去做事。”
勤劳的母亲用她瘦弱的双肩挑起了生活的重担,用她那双粗糙、结满老茧的手和爱为我编织了一个温馨、幸福的家。如今,母亲依然在山上、田间、家里忙碌着,她的背影在我的心里再次高大起来。
落笔无悔
今天,我在一堆旧书里意外翻出了小学一年级到六年级的课本。翻开书,熟悉而又陌生的字迹映入眼帘,那些又大又丑的字勾起了我对往事的回忆。
从一年级开始,我就用红色的中华牌铅笔。这种笔还有黄色的,感觉比红色的要好看得多,于是,我便很羡慕那些能用黄色中华牌铅笔的人。或许是别人有而我没有的东西总是好的心理作祟吧。后来,我也用上了这种黄色的铅笔,却并不觉得比红色好看。那时候,我还没有卷笔刀,削铅笔只能用能找到的各种刀削,笔芯要么削长了、要么削短了,长了容易断,短了不好用,常常一支新笔,三削两削就没了。因为笔总是削不好,写出的字要么粗、要么细。还有些同学没有削笔刀,就用牙啃,老师风趣地叫他们为“啃笔一族”。有时,找不到刀,我也会用牙啃。用牙啃出来的笔头是直溜溜的一根,用这笔写字,字儿和黄豆一样大,还很细。后来我发现一个诀窍,把笔头在地上磨一下就好用多了,但磨时很容易崩断笔头。翻开我一年级的课本,看到要么超大、要么漆黑一片的字迹,想起当年削笔、啃笔、磨笔时的情景,不禁莞尔一笑。
到了三年级,看到很多同学们都用高级的自动铅笔,我便央求爷爷给我也买了一支。这种笔用起来很方便,笔芯断了,按一下就出来了。但这种笔有个致命的缺点——笔芯太容易崩断。一篇文章写下来,至少崩断三根笔芯,装笔芯很费时。久而久之,我学会了把控用笔的力道,所以,我三年级的课本上的字基本还可以。可谁知道,那是我花费多少笔芯才收获的进步啊。
到了四年级,爷爷送我一支黑油笔,我兴奋极了。在我看来,这是比自动铅笔更高级的笔。第二天一早,我把这支笔夹进书里,然后坐在那儿笑,同学问我怎么了,我傻傻地笑着不告诉他。老师上课时,我举着笔,兴奋地问:“老师,四年级的学生可以用黑笔吗?”老师点了点头。我笑起来,同学们都投来羡慕的眼光。但很快,我又头疼了,这种笔写字是好看,但是没法擦呀。后来,爷爷和我说了一个办法,字儿写错了,画圈圈就好了,我按他的方法做,但很快就被老师明令禁止了。没办法,我只好在写字前多想一会儿,争取少写错字,然而,错别字还是揪着我不放,黑油笔写的字很难擦去,所以,四年级的作业基本没法看,好多黑洞洞。
终于有一天,我发现了一种非常棒的笔。这种笔真的可谓“花里胡哨”,绿的,黄的,各种颜色都有。虽然是油笔,但它可以用专属橡皮擦掉,字也好看,集黑笔与铅笔优点为一身,美中不足的是写出来的字太淡,但是有什么关系嘞,看得见就OK了,自此,我有了得心应手的笔,写字方便多了。可是,突然有一天,令我意想不到的事儿发生了。有一天,老师把我领到讲台上,用竹枝狠狠地打了我的手心。我懵了。老师指着作业上大片的空白问:“为什么不写作业?”我睁大眼睛盯着我的作业本,明明写过的作业却没有了,我一时语塞。后来,我把这支笔的包装袋找来,仔细地看了一遍。上面说,这种笔最突出的优势就是经过一段时间,写出来的字迹会消退。我气不打一处来,把它丢进了垃圾桶,重新用起了铅笔。
不知从何时开始,黑色圆珠笔成了我的“主力军”,使我养成了落笔无悔的习惯,而且写出来的字与从前大不一样。可是,我却常常会想起以前的落笔可悔的“主力”——红色的中华牌铅笔,其实它真的挺好用的。
翻看着旧课本上大大小小、歪歪扭扭的字,我仿佛看到自己这些年来跌跌撞撞、曲曲折折的成长历程。这些字迹里有欢笑、有泪水,承载了多少美好的回忆。现在读九年级的我,语文课上回答问题时,还是经常会被老师提醒,不要开口就答,想好再说,言之有序,言之有据。我知道,我还有很多不完美的地方,我必须努力克服那些不完美才能遇见更好的自己。
编辑点评
《母亲的背影》通过描写母亲勤于劳动,身体一天不如一天,讴歌伟大的母爱,写得真挚感人,母亲劳动之时的动作细节写得尤其到位,也是该文出彩之处。
《落笔无悔》将常见之事写得有滋有味,并托物言志,表达要成为更好自己的抱负和志向,平凡之人,平凡之事皆可写出精彩,只要认真地对待。 □徐 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