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藏百校手拉手”活动启动 校园特写 迎江区力促教育民生工程提质增效 父母不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或遭失信惩戒 我省出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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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0期  总第总第58期期  2019年08月2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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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不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或遭失信惩戒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三水 发布日期:2019-08-21 09:49:29

  “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家庭教育在孩子的生活、学习、成长中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近日,省司法厅就《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范了家庭、政府、学校、社会的责任,强调了特殊困境儿童的家庭教育,并规定了家庭教育的法律责任。
  父母应与孩子常聚。《征求意见稿》提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保障孩子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不沉迷网络。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校园欺凌等不良行为。
  父母不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或遭失信惩戒。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其所在单位、未成年人就读学校、妇女联合会、街道办事处及居(村)民委员会等相关单位和组织应当予以劝诫、批评教育。对因实施家庭暴力等不当家庭教育方式的,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必须及时依法处理,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情节恶劣的,法院应该依法实行失信惩戒,或变更、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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