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议“让惩戒权回归课堂” 没有惩戒的教育一定是不完整的 慎用惩戒权 跪着的教师无法教出站着的学生 教师应该享有惩戒权 惩戒的目的是为“戒”而非“惩” 适当的惩戒一定是出于对学生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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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4期  总第总第58期期  2019年07月3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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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着的教师无法教出站着的学生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肥西县肥光小学班主任 钱小悦 发布日期:2019-07-31 10:20:39

   “严师出高徒”是我国传统教育的经典写照。“严”可谓是对师者的基本“人设”。漫漫人生路,道路多险阻,遇见一位负责任的好教师,实乃一大幸事。反观当下,中国教师已经没有惩戒权了,“杨不管”、“夏调离”是教师管教学生挥之不去的心头之痛。我们的校园教育似乎正患上一种“软骨病”:对学生罚站不敢罚久,批评不敢说重;只要家长一来闹,学校多半处于弱势,接着教师被要求写检讨、扣工资……现在,甚至连“教师管学生”这样天经地义的事都要搞个调查来寻求舆论支撑,足可见问题的严重性。
   俗话说“严是爱,宽是害”。在教育上宽容放纵,只能让学生愈发放飞自我。学生如同树苗,如果没有必要的惩戒示其规矩和底线,极易长成“歪脖子树”。校园教育的“软骨病”看似是对学生的“呵护有加”,实则是另一种不负责任。要知道,管学生是教师的权利,更是教师的义务。
   惩戒是人生成长中的一味良药,它可以使人清醒,在歧途上止步。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对教师而言,主要是把握惩戒的尺度与方法,明确惩戒的目的是使学生健康成长,而不是泄私愤。惩戒应以信任为基础,以良知为前提,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的,给予学生幸福、快乐的学习生活。
   首先,惩戒应注意“尺度”。作为一种教育手段,惩戒的对象是未成年人,因此,在进行惩戒教育时一定要注意尺度,切忌因一时冲动导致“惩戒过度”,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其次,惩戒应带有“温度”。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惩戒,作为诸多教育手段中的一种,要想真正实现最终的教育目的,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是爱。除此之外,惩戒必须设定“限度”。相对于其他教育手段,惩戒教育其实是一种“非常规”的方法。作为“非常规”的教育手段,其使用自然应受到一定的限制。从适用对象上看,应该进行一定的筛选,也就是说,不是每一位学生都能够接受惩戒这种教育手段。
   教育不能“一味发糖”,也不能仅是“辞严色厉”,摒弃这两种极端思想后,或许还有一条“夹道”,那就是把“合理惩戒权”还给教师。莫让热血凉透,莫让教师折腰。因为,跪着的教师如何能教出站着的学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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