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议“让惩戒权回归课堂” 没有惩戒的教育一定是不完整的 慎用惩戒权 跪着的教师无法教出站着的学生 教师应该享有惩戒权 惩戒的目的是为“戒”而非“惩” 适当的惩戒一定是出于对学生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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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4期  总第总第58期期  2019年07月3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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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用惩戒权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合肥市西园新村小学南校教师 夏永立 发布日期:2019-07-31 10:20:21

   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应该从小就要给学生树立规则的意识。但教师有了一定的惩戒权后,并非就有了一把“尚方宝剑”。当前,教育惩戒还没有清晰的边界,教师把握好惩戒的“度”显得尤为重要。过度的惩戒,既对学生身体上造成了痛苦,也给了学生心理上的伤害。这样,容易激发师生之间的矛盾,不利于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很难达到育人的效果。可见,教师惩戒时需要“温柔一刀”,让学生感受到教师的关爱和鞭策,从内心能够真正警醒,才会惩前毖后,在错误中学会成长。
   教师有了惩戒权后,更需要因人而异。作为教师,要了解每一位学生的身体和心理,把握好学生的个性特征和气质类型,才能对症惩戒,达到应有的惩戒效果,譬如,对于一些自尊心强或者性格内向的学生,就需要禁用惩戒,否则,就会酿成不必要的悲剧。惩戒只是一种教育手段,其目的是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当前,我们要远离简单粗暴式的惩戒,需要更多的爱心和教育智慧。
   教师要学会合理使用惩戒权。在应有的权限内,根据学生的实际,征求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制定好科学、合理的班级违规惩戒措施,形成班级的惩戒公约。对于特殊学生,可以实施“弹性惩戒制”,由教师和家长共同商谈惩戒的办法。学生犯错误后,教师在第一时间要告知家长,让家长具有“惩戒知情权”。这样,教师在动用惩戒权时,得到了家长的支持,这样就会形成合力。
   走进每一位学生的内心世界,才会让学生感受到惩戒的温度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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