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校园欺凌说“不” 校长寄语 校训里有“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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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5期  总第总第58期期  2017年05月3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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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校园欺凌说“不”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学生记者 胡梦玲 瞿琬婷等 发布日期:2017-05-31 11:25:57

□学生记者  胡梦玲  瞿琬婷
    沈舒洋  唐永宸  陈邵冉
  本报记者  刘  鸣

    近日,合肥市第19中学和合肥市第45中学的学生代表参加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举办的主题为“校园欺凌及防范”的法律座谈会。
    与会学生代表结合自己的校园生活实际纷纷发言,认为校园欺凌存在有以下几种形式:身体欺凌、语言欺凌、社交欺凌、财物欺凌、网络欺凌等,具体表现为欺负弱小、敲诈勒索、言语和肢体伤害,而且在校园内外时有发生。
    学生代表觉得校园欺凌往往不分城市或农村、男生或女生、高年级或低年级学生而存在,具有普遍性、反复性、群体性等特点。大多数是身体欺凌, 一般表现为一人或多人对一个人进行殴打、人身攻击,有明显的恃强欺凌特点。
    校园欺凌并非一定要严重的暴力行为,一定要有人因此流血或受伤。校园欺凌有时候就是同学之间推搡几下、语言威胁几句或是不经意间的动作或眼神。但是这些轻微的行为如果是恶意的并且造成了伤害后果,就属欺凌。由于现在学校加强了法制宣传,采取了多种防范手段,校园欺凌潜入地下,具有隐蔽性,不容易被老师发觉,有的受害人因为胆子小,不善于表达沟通,再加上加害人的威胁,就不敢告诉教师和家长,助长了加害人的嚣张气焰。
   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有很多原因,参会的心理专家分析表示,个别留守和离异家庭的孩子缺少家庭温暖,在寻求社会认同时,对社会交往缺乏善恶认知,心理障碍没有得到及时的疏导,容易导致意识和行为的极端化倾向。同时,由于升学率让学校侧重课堂学习教育,思想品德教育环节较为薄弱。近年来,学校加强了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是不可否认校园欺凌偶有发生。
    学生代表说,家长应该多和孩子沟通,孩子每天在学校会有喜有忧,如果孩子每天有时间和家长沟通,就不会发生欺凌。老师是天使,要接受每一个学生,也会对每一个学生负责,我们所在的学校中午、下午放学时间都有放心班,每个老师都会管理好自己的班,这样就杜绝了欺凌产生的土壤。同时,学生应该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增强自己的安全和法制意识,这样在遭遇校园欺凌时,不管是发生在自己或者别的同学身上,就有法律意识和勇气对这些危害行为作斗争。
    作为学生要学会防范校园欺凌并要冷静应对校园欺凌,如果我们真的遇到了校园欺凌,不要害怕,应该要冷静对待,要和父母多沟通,去找心理老师开导,校园欺凌大多出现在被父母忽略的中小学生当中,所以需要家校结合,加强沟通。一次校园欺凌,就会给被欺凌者留下心理阴影。学校应该多给学生开展关于校园欺凌的一系列知识讲座,一方面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另一方面让学生更好地避免了校园欺凌的发生。
    鉴于校园欺凌的严重后果。与会的律师认为,校园欺凌与传统同学间的嬉闹、开玩笑具有本质的不同,可能会对被欺凌者造成严重的心理或身体伤害,还有可能会诱发犯罪或自伤等严重情形。发生校园欺凌后,被欺凌者有权报告学校、亲属或公安机关,可以根据不同情形向欺凌者等相关责任主体主张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法律专家建议设定校方第一责任人制度和家长责任制,现在相关部门开展了形式各异的预防校园欺凌工作,让全社会都参与到校园欺凌的防范体系中来,将会起到更好的效果。被欺凌学生如因家庭经济困难可以向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或省12355青少年服务台申请免费的法律帮助与心理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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