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贫困生资助全覆盖提高贫困地区教师待遇 教育区是弥补山区学校分散的区域性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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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2期  总第总第58期期  2016年04月0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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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贫困生资助全覆盖提高贫困地区教师待遇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报记者 程榕娟 发布日期:2016-04-06 14:41:22

我省出台《关于教育扶贫的实施意见》
实现贫困生资助全覆盖提高贫困地区教师待遇

    本报讯  从2016年起,我省将定点定向对接贫困地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薄弱学校和各级各类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通过多元扶持和资助,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日前,我省出台了《关于教育扶贫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将以大别山片区和皖北地区为主战场,重点在全省32个县(市、区)开展教育扶贫,通过一系列举措,实现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贫困家庭子女都能公平接受有质量的教育。

通过教育资助帮助八万人脱贫
  《意见》明确了教育扶贫的贫困地区范围为:以大别山片区和皖北地区为主战场,重点为20个(含六安市叶集试验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11个省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不在以上范围的属于国家连片特困地区的望江县,共计32个县(市、区)。对象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薄弱学校和各级各类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根据《意见》的要求,从2016年起,按照定点、定向的原则,对接贫困地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薄弱学校和各级各类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努力构建到校、到人的教育扶贫体系,落实多元扶持与资助政策,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到2020年,贫困地区幼儿园实现全覆盖,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0%;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目标,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有较大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办学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及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基础能力满足贫困地区技能人才培训需要。通过教育资助帮助八万人脱贫,贫困地区同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全方位精准资助贫困家庭学生
  《意见》对教育扶贫也提出具体要求,下一步,我省将实行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园幼儿予以资助,对建档立卡的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补助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按国家规定,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
  同时,实施职业教育脱贫行动计划,在实施好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助学金、免学费政策基础上,鼓励贫困劳动力参加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贫困劳动力参加公共职业训练基地组织实施的免费技能培训,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助。
  另外,拓宽贫困地区就读重点高校升学渠道。继续落实并组织实施以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211工程”高校为主的一本批次高校面向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定向招生的“国家专项计划”,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单独招生的“高校专项计划”,省属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地区定向招生的“地方专项计划”。

改善贫困地区学校办学条件
  除了资助,我省将扩大贫困地区学前教育资源,按照有利于利用小学富余校舍和师资、有利于幼儿方便就近入园、有利于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原则,在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依托小学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为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我省将加大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财政投入力度,提升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水平,缩小义务教育校际间和城乡间差距。在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对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切实解决贫困地区寄宿制学校运转困难。对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保障贫困地区农村儿童就近入学。
  为提高贫困地区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公用经费保障水平,2016年起,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切实保障贫困地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提高贫困地区教师待遇
  作为教育扶贫的重要部分,我省将逐步提高贫困地区教师待遇,构建贫困地区教师补充长效机制。全面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建立完善省级统筹乡村教师补充机制。重点面向贫困地区乡村学校本土化培养教师,实施教学点“一校一全科教师”计划。鼓励和引导免费师范毕业生到贫困地区从教。
  完善贫困地区教师多渠道培训体系,“十三五”期间将贫困地区乡村教师轮训一遍。启动实施“夕阳红”支教计划,每年招募一批城镇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和其他行业专家到乡村学校支教。并通过互补余缺、有增有减的办法,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
  依法保障并逐步提高贫困地区教师待遇。全面实施乡镇工作补贴制度,特级教师评选、教师表彰奖励指标分配向贫困地区教师倾斜。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省、县(市、区)分别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20年、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积极争取并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实施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鼓励贫困地区政府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统筹解决农村教师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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