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志愿服务开启“私人订制” 庐阳区五十七个社区团组织换届完毕 合肥市“谁的创业更精彩”邀你投票 合肥市中心血站献血环境将优化 青年矿工跨国捐献造血干细胞 图片新闻 太湖县十对新人着军装传承红色记忆 我省实行律师宣誓制度 每年5月15日集中宣誓 淮南市启动“旧衣回收 爱心助学”公益项目
05版:综合 上一版 下一版

      《安徽青年报》(国内统一刊号:CN34-0019 邮发代号:25-2 全年订阅价216元,各地邮局均可订阅)是共青团安徽省委机关报,也是全省唯一一张面向青少年、面向教育的专业报刊,服务教育、贴近学生、关注青年是我们的办报宗旨,经过长期的实践,我们走出了《学生周刊》、《教育周刊》和《新闻周刊》的系列办报之路,我们的目标是成为广大青少年和教育工作者的朋友,使《安徽青年报》成为我省教育舆论宣传的主阵地,成为广大师生展示才华的新闻舞台。

国内统一刊号:CN34—0019 邮发代号:25—2
编辑部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419号

第1048期  总第总第58期期  2015年10月16日  星期五
返回首页 上一期  当前第1048期  下一期
我省实行律师宣誓制度 每年5月15日集中宣誓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彭继友 本报记者 谢婷婷 发布日期:2015-10-16 12:05:48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省司法厅获悉,为引导全省律师依法、诚信、规范执业,我省近日出台关于实施律师宣誓制度的规定,在全省律师行业实行律师宣誓制度。每年的5月15日为全省律师宣誓日。
  根据规定,经省司法厅许可,首次取得或者重新申请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及此次规定施行前未曾宣誓的律师,应当参加律师宣誓。律师宣誓采取分批集中的方式进行,各市、省直管县司法局和律师协会根据律师队伍实际,也可组织律师在其他时间宣誓。宣誓完毕后,宣誓人在誓词上签署姓名、宣誓日期。经宣誓律师签署姓名的誓词一式两份,一份由宣誓律师收执,一份存入该律师执业档案。规定同时要求律师应当自觉践行宣誓誓词,将誓词作为指引律师执业活动的行为准则,依法、诚信、尽责执业,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

发表评论
评论标题:
评论内容:
(500字符)
验证码: 看不清楚,请点击我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安徽青年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编辑部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419号
ICP备案编号:皖ICP备09017428号